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汝南已有人因此被拘!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!

2018-01-21 汝南那坡

随着互联网的发展

贴吧、微博、微信、QQ等社交媒体

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、使用

这些媒体、工具和渠道的产生

为人们创造了更为宽泛的

言论空间和渠道

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

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言行

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

2018年1月16日

汝南一网友就因在网络空间的不当言行

被警方依法拘留


2018年1月15日,汝南县公安局梁祝派出所接到网监大队通报指令:梁祝派出所辖区康某某(29岁)2018年1月14日在微信群中发布“我要去炸……”,涉嫌发布爆炸恐怖信息。

汝南县公安局梁祝派出所对此高度重视,所长张伟立即带领民警李帅、辅警姚昊明前往康某某家中核查,后发现康某某不在家中,经询问村委干部及走访周边群众,发现康某某已经抵达北京,所长张伟立即查询康某某联系电话,并与康某某取得联系,经过耐心劝说康某某答应回家投案自首。

2018年1月16日,康某某返回家中,并到梁祝派出所投案自首。经核查,康某某对在微信群中发布“我要去炸……”的涉嫌爆炸恐怖信息供认不讳。所长张伟对其讲述发布恐怖信息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,进行了调查和统计,并上报局领导。经法制部门审核和领导批准,现对康某已执行治安行政拘留。



普   法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
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
第四十二条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

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
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
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
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
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



案例1:微信群内不当言论群主被处分

2016年6月27日上午,潜江市部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非法采取利用微信群传播请愿书,擅自上街游行,聚集请愿等方式,要求政府停止引进奥古斯特项目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。


此事件中被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,诫勉谈话5人,批评教育40人。其中微信群群主彭某系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,作为微信群群主,彭云对群员转发请愿书、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没有制止,对其妻发布游行视频、评论的行为没有制止和正面引导,还回复煽动性言论,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,受到诫勉谈话处理。



案例2: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群主获罪

沈阳青年吴某用微信建了一个100余人的微信群。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都发布“有大片看”信息,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,每天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。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,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,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。法官表示依据两高的司法解释,“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,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建立者、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,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”。



案例3:利用微信群赌博群主被判刑

2015年6月至8月,家住阜新市海州区的董某以网名“阿联酋”的身份在手机微信客户端里建立了微信群,先后命名为“撸九子”、“撸管子”、“撸九VIP游戏”等,并组织40余人以制定规则以发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活动,从中抽取红利。法院经审理后,判处主犯董某,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


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?

答案就在于就在于群主的监管职责


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

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,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。


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

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,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。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,当然负有监管职责。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,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。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,群主应予警告,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。


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

民事责任☞ 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,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。否则,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


治安处罚☞ 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,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,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。


刑事责任☞ 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,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,放任群员违法犯罪,在主观上,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,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。所谓间接故意,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有意放任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。


无规矩不成方圆,

虽然限制大了,

但只要不发以下9种内容,

还是能像从前一样愉快聊天!

↓↓↓


1.政治敏感话题不发

2.不信谣不传谣

3.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

4.涉黄、涉毒、涉爆等不发

5.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

6.军事资料不发

7.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

8.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

9.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


这年头,

群主不易当!

告诉他这个消息时,

顺便给他发发红包吧!




来源:汝南公安中国经济网、阿SI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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